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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千年前的异乡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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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门被缓缓推开。

他拄着手杖走进病房,随即就看到了那个女人。

她坐在病床上,穿着有些宽大的病号服,正静静地看着一本黑皮书。窗边的煤气灯散发着淡蓝色的光,照亮了印在封皮上的书名,《群岛编年史之二:血色蔷薇》。

莱纳站在远处打量对方,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
这女人身上透着股幽静神秘的气质,她肌肤白净,睫毛在脸庞上投下淡淡的阴影,整个人好似一缕墨色的轻烟,有种虚幻的美感,仿佛立刻就会随风消散一般。

“您找我有什么事么?”

就在矮人走进病房后不久,女人放下书抬头看他,“莱纳先生,或者说莱纳医生。”

矮人左眼皮禁不住跳了一下,他竭力没有在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,只是握紧了手杖顶端镶刻着的黄金猎犬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是谁?”

“通过观察。”

女人勾起唇角,“这身衣服价格不菲,看样式和布料质地应该出自康奈尔裁衣店。那些裁缝是皇室服装的提供者,他们只给会员量身定做服饰,您必定是位身家富裕的上流人士,起码有一份体面的工作。”

“还有呢?”矮人被她勾起了兴趣,“你还看出了什么?仅凭这些东西可没法猜到我的名字。”

“如果留心观察,你就会发现康奈尔的服装有一个特点,他们会在订制服装的左边领口下绣上顾客的姓名缩写,而您的衣领下则绣着‘li’。”

女人的话令莱纳不自觉地整整衣领,果然在左胸前发现了两个暗金色的刺绣字母。

“不仅如此,皮靴鞋底上沾着的鱼鳞和泥巴,也告诉我您从何处来到这里。”她闭上眼,似乎在想象那一幕。

“贩卖海鲜水产,人群拥挤符合这一特点的只有西城区的贸易集市,以及灯塔区的商业地下街。再联系您身上流着的矮人血统,我就算再愚钝,也该想到你是地下街的住户。”

“精彩的推理。”

“还有气味。”她显然打开了话匣子,继续侃侃而谈,“当你走进这间病房时,我就闻到了一股药草的清香。而且您在出门时似乎走得匆忙,没来得及把食指和拇指上沾着的紫色试剂清理干净。”

“在沃顿能够提炼草药的大多是医生,我妹妹正巧在皇家医学院进修学习。她曾在信里和我提过,地下街有一位行事古怪的药店老板,他一直为医学院提供珍惜药草,学院教授们都叫他巫医莱纳。还有这种紫色试剂,如果我没有记错”

“是紫叶苏提炼的草药。”

矮人放弃似地摘下帽子,“我得承认,您不但在文学创作上颇有造诣,这种对微小细节的洞察力,以及逻辑推理的能力也让人佩服。”

“我们终于见面了,fg先生,或者该称呼您为弗朗西斯小姐。”

他眼中流露出异样的神采,向前走近几步,灼灼逼人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。

“我是您的忠实读者,拜读过很多你的作品,包括《沃顿诡影》,《斯麦尔探案集》”

“是吗?那可真是”

这回轮到弗朗西斯惊讶了,她被矮人这一出弄得有些措手不及,“我不太明白,是您救了我吧?也是你把我送到医院可为什么你会出现在那里?出现在淹城区那种荒僻的地方?”

“当然是因为我想亲自登门拜访,问问您为什么连续半个月没有刊登《斯麦尔探案集》的连载,fg先生。我和我的狗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你的住处,却正巧在你家中撞见那头怪物。所以我们就追着它一路找到了淹城区,发现了被囚禁在那里的你。”

莱纳露出和善的笑容,“作为您的忠实读者,我希望你这段时间能安心休养。当然,如果在修养的同时能够把连载补上就更好了。”

“咳。”

年轻的弗朗西斯小姐有些尴尬,她垂下眼帘,避开自家忠实读者那热切的眼神,“我很高兴能拥有您这样的读者。但对我来说侦探才是我的赖以谋生的职业,本人一直跟沃顿警备厅有合作,写作只是闲暇时的兼职罢了。”

“所以我今天康复出院后,还得向警备厅写份案件总结,告诉他们这起案件的经过和结果。”

“最近闹得纷纷扬扬的少女失踪案,您听说过吧?”女人幽幽叹气,“我追查的就是这个案子。如您所见,犯人那头顶着猪脑袋的怪物,它是个食人魔。所有受害者都已确认死亡,被那家伙用菜刀肢解吞吃如果不是您救了我,恐怕犯人的食谱上还会增加一道菜品。”

说完,她看了眼病房里的挂钟,现在正是上午九点。

“莱纳先生,您现在有空吗?”

“怎么?”

矮人有些疑惑。

“今天出院后,我需要你作为证人和我一起到警备厅递交报告,他们可能会让你做个笔录。”

弗朗西斯怀抱双臂,脖颈上浮起一层红晕,“顺便,我想请你吃顿晚饭,以此感谢你的救命之恩。”

“这就不必了。”

矮人的回答令女人有些失望,她刚想开口,就看到对方从外套内兜里取出一封信函,上面带着皇室的双头龙印章。

“我今晚受邀参加公主殿下的成人礼晚会,地点在晨星宫,整个首都最一流的大厨都将聚集在一起,为这场晚会准备丰盛的大餐。”

莱纳对睁大眼睛的女人伸出手,“愿意赏光做我的女伴么,弗朗西斯小姐?”

“荣幸之至。”

“小子,醒醒!”

软乎乎的肉垫拍在脸上,令他从昏睡中苏醒过来。

格温睁开眼,便看到头顶茂密的冷杉树丛,以及橘猫那张黄白相间的圆脸。他转动目光,注意到身旁站着法诺和曲,正齐刷刷地盯着自己。

“你醒啦。”

三问站在他胸口上,猫脸上明显露出担忧的神情,用肉呼呼的爪垫拍打格温脸颊,“感觉怎么样?”

“唔”

格温下意识起身摸了摸自己,发现也没有缺胳膊少腿,全身上下一切正常,“感觉挺软不,感觉还行,你们怎么了?”

他发现三问和法诺等人脸上的表情严肃得可怕,曲面具上的红色纹路拧巴在一起,变成“(ヘ)”的形状,好像发生了什么极其严重的事情一般,弄得格温不由也紧张了起来。

“情况有点复杂。”

法诺语气僵硬,“一时半会说不清楚。”

“你还是自己看吧。”三问跳上格温肩头,“不论看到什么,记得保持冷静。”

格温转头。

他看到夜空中飞舞的漫天大雪,看到一条横贯雪原的漆黑铁轨,看到冻结成冰的泰莫利亚河。

还有那棵伫立在雪原山丘之上的参天巨树,它脚下修建有一片繁华的城镇,在漫漫寒夜里释放出温暖的火光。

“这咳,咳咳!”

格温倒吸一口凉气,却不小心吞下一团飞舞的雪花,立即剧烈咳嗽起来,他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,咽着唾沫转头看向三问,“我们怎么会在这儿?”

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
“云梦呐?!”

“我不知道”面对格温直击灵魂的拷问,橘猫面无表情,“我们和你一样,对眼下的情况毫无头绪。”

“要想弄清楚这地方是哪儿,我们最好先去那里看看。”

法诺指向远方大雪中的城镇,不由自主地耸动双肩,牙齿都在打颤,“外面太冷了,我可不想冻死在这里。”

顶着大雪行进半个小时后,他们才勉强看清了城镇的全貌。

这座城镇外围用灰蓝色的冰岩搭建起围墙,构成一道足有六米多高的厚实屏障。格温几人远远地能望见:围墙后坐落着鳞次栉比的石头房子,红瓦屋顶上顶着冒烟的烟囱,整齐地排列在一起。

这些房屋间的空隙拼凑成一条条蜿蜒小径,沿地势向上爬升,直达山丘顶部那座如城堡一般宏伟的大教堂,教堂外悬挂着紫色的旗帜,上面描绘有一颗怒吼的棕熊头颅。

围墙的城垛上有巡逻的士兵来回走动,他们披挂着兽皮与钢板合成的古老盔甲,或手执巨盾和战斧;或背负一人高的硬木巨弓,动作整齐划一,纪律严整,在视觉上颇有一种强大的冲击力。

别说城镇,将这里称之为堡垒都毫不过分。

“站住!”

当格温等人接近围墙下的大门时,两名头戴熊皮头盔,手持巨斧的战士拦住他们,“你们是什么人,从哪儿来?”

战士用的是诺曼古语,带着极重的弹舌音,令格温险些没听懂他想表达的意思。

“两位尊敬的大人。”

他小心地开口道,“我们是诺曼人,从西边来的。”

“西边?”

那战士举起火把,借着光亮端详格温的相貌,神色中带着怀疑,“凛冬来袭之后,那地方已经没有多少活人了吧!?你们不去南方寻求帝国的庇护,为啥要来战锤省?”

“帝国?”

格温有些茫然,“什么帝国?”

“等等!”

站在格温身后的法诺突然出声,他脸上带着惊异的神情,“我刚才听到你说凛冬,请问现在是哪一年?”

“当然是龙灾历二十七年。”

战士毫不犹豫地回答道,“但自从凛冬寒潮从北方冰原南下后,帝国的学士和神官们就更改了历法,按新纪年的说法,现在是凛冬历三年。”

他说完后,又用看乡巴佬的鄙夷目光打量格温,“你这家伙又是从哪个野蛮子部落里出来的,又是伪装成诺曼人的达尼亚蛮子?连帝国都不知道,那可是奥术神圣帝国,整个大陆的至高主宰!”

这话一出,格温几人的脸色就变了。

所幸夜色浓重,那个战士也没有看清他们的神情,见几人不说话,以为格温等人是因为被自己拆穿了身份而感到害怕。

“算了,虽然贵族老爷们一直把达尼亚人叫做蛮子,但我们也算是远亲。”他放下战斧,“现在王国没了,异族大军南下,整个北方也只有霜木堡这里还算安全。你们进去吧。”

他对格温等人摆摆手,“别想着做什么坏事,里面到处都有战团守卫,他们会盯着你们的。”

“谢谢,谢谢,感谢您的仁慈。”

格温摆出一副卑微惶恐的姿态,和法诺等人穿过围墙,大门在他们身后轰然闭合。

“碰!”

宽敞的酒馆里烧着炉火,空气中飘荡着烤面包和杜松子酒的馥郁芬芳,和婉转欢快的鲁特琴交织在一起,令人不禁随着节奏扭动身体,沉醉在这暖融融的愉悦氛围中。

“我说,老伙计。”

盛满大麦酒的木杯被重重放在桌上,披甲佩剑的大胡子冒险者长叹一声,对身旁的伙伴们说:“你猜怎么着,我那个逃难到帝国的亲戚给我写信了,现在这世道全乱啦!”

他在空中挥动右手,语气激动,“到处都在打仗,兽人反叛后,它们就和半兽人、雾妖精、骷髅、眼魔那些怪物一起往南攻打帝国;更南边的精灵王庭和沙漠也不好过,叹息高墙几乎被海水淹没,绿林铁卫们得日夜提防海里跳出来的娑娜妖精和深海巨妖,沙漠的银月铁骑更是跟沙人和变形怪杀得血流成河,让沙漠里都开出花了!”

“东陆呢?”

他身旁的一名矮子抱着希望问道,“那群拜占庭的矮人有巨大的蒸汽盔甲,应该能战胜虫族。”

“没啦!老兄!”

整个酒馆里快活的气氛登时一弱,酒客们将目光投向这里。

察觉到客人们的目光,冒险者咬紧嘴唇,脸上露出苦笑,“拜占庭早就亡啦,吸血鬼和虫族的军队占领了整个锻莫双城,矮人和兽人们全部沦为奴隶。晨风的龙裔们也失去了家园,现在东陆就只有精灵四国还在苦苦支撑。我那个当官的亲戚从宫廷里听到消息,他们还想让帝国派天空舰队去东陆支援哩!”

“起码人家还能支撑,哪像我们?”

酒馆老板适时发话,他是个体格健壮的光头大汉,胸前挂着粗布围裙,胡须被系成辫子,颇有种达尼亚蛮子的风格。

“首都埃尔丹从龙灾降临时就沦陷,巨人王们的先祖大殿被龙炎摧毁,十多年来,我们一直在等待王子回到北方,重建王国。可事实上呢?!”

他一拳捶在桌上,双眼发红,“好不容易打跑了那些从坟墓里爬出的古龙,又来了个他妈的血月战争!从天上掉下来一群狗日的十二异族!现在还有寒潮席卷北地,我们这辈子怕是都等不到诺曼人的国王回来了”

“不!”

最先说话的冒险者举起酒杯,“洛里森王子洛里森陛下从未放弃我们!他一直在帝国奔走,请求双王借兵给他收复北地,重建北方之国。我们是北风与暴雪的儿女,绝不能轻易放弃,一定要等待陛下归来。”

“这一杯,敬陛下!”

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。

“敬陛下!”

所有人举起酒杯,齐声高呼。

“我们似乎来到了一个很不得了的时代啊”

三问悄声嘀咕,他和格温等人围坐在酒馆角落里,一直在观察周围的一切。

进入霜木堡后他们就找到了这家酒馆,想要搜集一些情报,此刻却受到这些酒客的情绪感染,也一起举了手中的酒杯,为北方的末代君王欢呼。

“听到他们说的了吗,”放下酒杯后,橘猫神情苦恼,“洛里森还活着,奥术神圣帝国也仍然存在,血月战争正在继续,他妈的我们这是回到千年前的时代了啊!”

“我们该怎么办?”

法诺不安地压低声音,“这地方八成就是千年前的霜木镇,只不过现在叫霜木堡罢了,我们得想办法回去,绝不能被困在这里。”

曲没有说话,只有面具上的线条不断变化,交织出诸如“°益°”、“(Д)”这种种复杂的神情。

“不如”

格温抿起嘴唇,“我们今晚先找个地方住下,看能不能再听到那种奇怪的声音,毕竟我们在来到这里之前也是听到了那种声音。这样做的话,说不定就能回去了呢?”

“也只能这样了。”

橘猫添了一口杯子里的大麦酒,神情幽怨,“这次任务完事后我一定要申请休假我要申请休假”

“咚!”

它这边还在抱怨着,酒馆的大门突然被人打开,呼啸的寒风随即涌了进来,刺骨的凉气令客人们被酒精麻痹的头脑为之一清,同时看向酒馆入口处。

“咚!”

一道高大的身影迈着沉重的步子,从风雪中走了进来。

那是一名穿着全身重甲的战士,仅凭这一身沉甸甸的灰色盔甲可分辨不出这名不速之客的性别,带了一柄足有两米长的条状物,用粗布裹着扛在肩上。

战士每走一步,桌上木杯里的酒液都会随之晃动,力气显然大得吓人,令酒客们都不由为之感叹,心里先对这力大无穷的勇士生出几分敬佩来。

顶着人们好奇的目光,战士走到了柜台前。

“客人要点什么?”

诺曼人格外尊重勇士和强者,酒馆老板的语气尊敬极了,“本店有烤面包、大麦酒、烤鸡腿”

“请给我吃的。我是一名信使,要从帝国送一样东西到黑暗高原下的西风要塞。”

战士的嗓音有些沙哑,憋在面甲后瓮声瓮气的,透着一股子饱经风霜的成熟与稳重。

“从帝国首都一路赶来花费了太长时间,我现在饿极了,请把所有的食物都送上来,钱不是问题,我只想要立刻饱餐一顿。”

“好的,您稍等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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