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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高楼上下,红线两头(上)(强烈推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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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一个词,描述早高峰的地铁,摩肩接踵最为合适。

用一个词,描述五一期间的地铁,人满为患最为不过。

至于沪市,不需要,它一直都是人山人海,自白昼潮起,自夜幕却难潮落。

七点的天仍有些阴沉,然而,四溢着葱油味儿的弄堂,已经大排起一列耐心等待的队伍。

五分钟前,离三跟着老人排队,十分钟后他们顺着队伍拐进了弄堂,再过十分钟,老人捧着两张外脆里嫩、油润色黄的阿大葱油饼,心满意足地走出弄堂。

前些天,由于花了不少,离三的兜里只剩下两百一十五块。对他来说,买一张三块钱的饼,已经够顶一本书的几分之一,但他还是买了,因为真香啊!

街道路口处,黄白线间车水马龙,斑马线前熙熙攘攘。

离三在拥挤的人群中,与老人并肩穿行。人流流淌不息,离三却突然在一栋写字楼前停下了脚步。

见他驻足,老人不满地提醒道:“喂,兔崽子,你停下来干什么嘛,不想去新华书店啦!”

离三一边吃着葱油饼,一边抬头仰望着,一双眼睛已经给面前这块直插云霄的“磁铁”彻底吸引住。

真高啊!他心里不无感慨,即便尽可能地张望,可大厦依然望不尽楼顶、数不清楼层。

就当离三在街上望高楼,街上的行人同时在望他。起初他们好奇他为什么立在那儿,还抬着头,以为天上有什么东西,于是便顺着他仰视的方向也抬眼一瞅,结果除了逐渐晴朗的碧空,和附带的几朵云,什么都没有。

“真高啊!”离三情不自禁地喊出心声。

行人一听,呵,难怪什么都没见着,感情这大个原来没见过世面,给面前区区这座大厦就给震住了。

“乡下巴子!”给糊弄的有的嘟哝地骂出一句沪市话。巴子,在沪市话里,有乡巴佬的意思外,也有不懂沪市风貌行情,愚蠢容易遭欺骗的外地人的一层,例如打燕京来的,就叫京巴子,打台打港来的,分别叫台巴子、港巴子。

其他的骂骂咧咧不同地域的方言,冲衣着寒碜的离三白了眼,便赶快收了眼神,火急火燎地忙去上班。

反倒是打认识就动不动三番两次哂笑离三的老人,一反常态,变得和蔼起来。他眯着眼,弓背负手,和离三一样抬着头,也不嫌跟离三凑近乎丢人,亲切地问:“高吧?”

“这楼得有多高啊!”

离三跟老人往高楼门口走近点,避免来往奔走的人群撞到碰到。可是离得越近,越看高楼越像一条笔直的线。

老人嘴里嘎吱嘎吱地咬碎咀嚼葱油饼,含糊地说:“老头子我没记错,应该是36层。”

“这得爬多少楼梯才到顶楼啊!”

老人刚咬下一口葱油饼,瞬间被这个冒着傻气的问题笑得喷了出来。“噗!”

咳咳,咳咳,他接着连咳嗽了几声,没好气说:“小崽子,能不能别这么别见识。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爬什么楼啊,坐电梯不就得了。唉,跟你这说傻话的小崽子呆在一块儿,可真丢老头子的人。”

“什么是电梯?”

叮!电梯升至十八层。

许立秋踏门而出,左转再拐弯,直走十几步路。

面前是一家咖啡厅,两个月前,它被沈清曼买下重新装修、改头换面,已经从复古怀旧的美式工业,转变成简约现代的欧式风格。

噔噔,她踏步进去,虽然一身纯黑的阿迪达斯运动装,与咖啡厅的格调格格不入,但她一点儿也不在乎,径自向靠窗角落的桌位而去。

“小姐。”许立秋笔直地站在那人的面前,似乎得不到她的允许,就没有坐的资格。

沈清曼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:“别拘束,立秋,坐吧。”

“谢谢小姐!”

许立秋刚坐下,沈清曼便为她沏了一杯红茶。她急忙起身,双手恭谨地接她递来的茶杯茶盘,诚恳说:“小姐,让立秋来做吧。”

沈清曼重新拿起放在膝间的书,目光倒没有立刻转向书上,而是指了指摆在圆桌上的烤英式布丁、红豆麻薯松饼等几样甜点,客套说:“用过早餐了吗?”

“哦,小姐,我吃过了。”

在军营里一向以干练飒爽示人的许立秋,性子本该像她短寸的头发一样直来直去,但独独在沈清曼面前,却变得拘谨扭捏,紧张的情绪始终挥散不去。她不禁在想,曾经一度在她面前镇定自若的自己,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如此。

思来想去,她觉得自己变了,是因为小姐变了。

这位过去一直对自己呼来喝去、指手画脚的小姐,自从回来,像换了一个人似的,性情大不一样,不再咄咄逼人,不再高高在上,不再蛮横刻薄。相反,变得格外的成熟,格外的恬淡

那些以前供她争艳夺彩的各色高档女装、女包、女鞋,宛如幼年玩耍不厌的洋娃娃,在女孩长大以后,被当成幼稚而成堆成堆地尘封在几栋别墅的独立衣库内,尤其是衣柜里闲置的晚礼服,直至今天,依然暗无天日地挂在衣柜里,成了一堆只会挤占空间的废物。

至于衣柜里的其它衣服,都是沈清曼归来后亲手置办的。但在风格样式上,不单与她先前的品味迥异,更在质料手艺上,和她尊贵的家世背景全然不搭,比如她此刻穿的这件,便与咖啡厅的欧式装修格格不入。

她今天穿的是一身素得不能再素的暗绿旗袍。

制的面料,不是她那个圈子里所常见的织锦缎、香云纱、罗和绫,只是朴实廉价的棉麻而已。至于款式设计,她又特意选了七分袖,来盖住两条光洁润滑的玉臂,刻意定了低衩,来遮住两条修长纤细的秀腿,独独是故意挑了长款,可没能掩去她的高挑出众。

许立秋一直好奇,好奇归来的小姐,像是被什么抹去了浓妆,洗去了铅华,竟有种不跟她芳龄相符的味道,就如在雨前的龙井里能品出铁观音的清香与雅韵一般,江南的山和水赐予她的清秀俊丽,因阅历和岁月更添了几许雅静恬淡,宛若是拿了山间氤氲的几缕薄雾作饰物,点缀她的祥宁。

“立秋?”

“立秋?“

许立秋被沈清曼这一杯醇香的茶迷得出了神,一时间没听见沈清曼几次三番的问话。这要是搁以前,沈清曼早已经耍性子,故意把红茶泼到许立秋跟前,不过现在温婉的她显然不会。

沈清曼由着许立秋继续盯着自己,她扭头向下望,看路上的人流、车流。

离三自然想不到有人会在十八层往下俯视,向上仰望的他更加想不到大厦之上,有一个他朝思暮想、朝思暮想他的人。

“臭小子,还没有看够啊?”

一旁的老人吃掉最后一口葱油饼,舌头在上下两排牙齿间蠕动,试图把卡在牙齿缝里的葱舔进口腔内。吱吱舔了几回也舔不走的,老人便拿指甲去刮去抠。

离三情不自禁地喃喃:“我们工地里建七层的楼,加班加点都得花三四个多月的时间,像这样三十六层的得花多长时间?”

“臭小子,你问这么多干嘛!你还想不想去新华书店啊!”

老人一掌重重地拍在离三的后背,打着哈气说:“这个,等你以后建得起这样的不就清楚啦。不过,看你这熊样,估计没戏。你呀,还是好好想想怎么买得起你们工地盖的楼房先吧。别好高骛远,这么高的楼,现在你就算把心思都挖空喽,也装不下,它们对于你来说,完全是高不可攀的!”

高不可攀吗?

离三仰着脖子,沉默中陷入久久的回忆。

想起他五岁抬头的一次,那是连年大旱家里遭灾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,他像五一遇到的那个女孩似的,跟着李婶到县城里讨他们以及卧病在床的外公的三碗饭。路上,他望见县城里的小孩拿着饼干面包从自己的身边走过。

就像在小学抬头的那次,饥饿始终伴随着他成长。

那个时候,他的梦想不是出人头地,不是金榜题名,是能吃上一碗食堂三等堂票的饭菜。可是,买不起堂票的他,一直面黄肌瘦,因为一日只有两块从家里带来硬冷的蒸馍。

那个时候,他不但肚子饿,灵魂、精神无一处不饥饿,他自卑着,会偷偷地蹲在教室的角落里,抹着眼泪口水,咀嚼着蒸馍,就这么抬头,眼巴巴地望着端盘子有菜有肉的同学,说说笑笑地从身边经过。

直到了初中,力挽石弓能射飞禽走兽,离三渐渐地能糊口,能温饱,可依旧贫穷,穷到

当外公在床上苦苦煎熬着,为了他满口封建迷信的运道,死活跟阎王爷斗法了三天三夜,终于,一位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,在荒年里撒手去了。遗嘱里,他不要火化成灰,按他说的土葬在一座山里。

可为了治病抓药,几乎耗尽了全部积蓄,甚至李婶卖了一次血,哪来的钱,只有还不完的债。

债主们像避瘟神般避着他们,是他,跟李婶,低下头,弯下腿,跪在日子过得同样紧巴巴的家家户户的门前,跪来了外公风风光光,跪来了用百鸟朝凤的大乐,大埋大藏外公。

那天,他抬头望着,漫天飘舞着死人用的纸钱,从活人的身边飞过。

飞过的还有岁月和大雁,飞来的有一张寒窗十载考取来的大学通知书,跟一张献血数十次献坏身体的病危通知书。

高中的三年,他迎来了最喜悦的时刻,同样迎来了最悲痛的时刻。

可是他有选择吗?寒门没有选择,只有诀别。

诀别学校,诀别前程,诀别他的奋斗,诀别他的抱负,从操场的看台上,像条山狗走一百里山路回到村里。

失落地回首,那个看台上,他曾经校服校裤沾着前几天工地上的水泥污垢,曾经面对台下是一群穿着整齐干净的同学,作为年级第一名登台,作为全校县竞赛第一名、全校唯一的市竞赛、省竞赛得主登台,作为三好学生登台,作为……

他一直骄傲地站在台前,用贫寒的模样享受着荣誉,那次,他就这么抬头,望着3米高的旗杆飘扬的红旗从身边升起。

可当时,高挂的红旗在夕阳里落下,油生的感觉,就像寒门子弟,即将临门一脚跨入到龙门,又硬生生地给厄运踹了出来。

这一脚,真疼。

这一摔,钻心的痛。

寒门,不是门前一片寒凉,是屋里的贫寒,是屋里人的生命的凄寒。不单单是贫寒挨冻,是每一步,每一路,都要饱经风霜,风里雪里,雨里泪里,总之不在温室里,艰苦艰难从家的这扇清寒的门,向阳光大院里奋斗。

为何奋斗的总是寒门?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因为他们像离三一样饥饿。

为何寒门要与天斗,与地斗,与人斗?不是他们有野心,只是和离三一样挨饿受冻得太多了。

想了很久,离三,望着苍穹,望着大厦,忽然有句话如鲠在喉,不吐出不快,逼迫着他呐喊。

“高不可攀,高得过龙门吗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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