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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21章 熟人社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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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哈马的会面结束后,托马斯·汉考克选择前往宾夕法尼亚,去拜访自己的一些老朋友。

此时他在整个北美的商业圈子里已经相当有名望了。

不只是因为他的资产,更因为开战之初的驱逐阿卡迪亚人的暴行中,他的胆大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,更是成为了商业偶像——在其余的船主还在小心翼翼一船装几十人、最多百十人的时候,他就果决地用运送奴隶的方式一船装三四百人,中途还往海里扔了七八百人,节省了食物费用,这象征了一种敢于突破窠臼、勇于冒险的商业精神。

费城作为十三州中心的县城,老汉考克正需要前往那里去和一些做走私、茶叶、奴隶等贸易的商人见个面,准备这场参与瓜分东印度公司商品专营权的盛宴。

而他的侄子,历史上在宣言上第一个签名的约翰·汉考克,则和商船一起返回了波士顿。

汉考克公司,就像是此时一些贵族的庄园或者家庭有管家、亦或者像后世的公司有职业经理人,很多细节上的东西,自有专业的人处理。

托马斯·汉考克是希望小汉考克接手自己的公司的,这种细节上的东西,当然需要学习,以防止底下的人、或者说职业经理人把他们坑死、把钱坑走。

但更多的,还是希望他学一下这种在战争期间,主动和敌国接触走私贸易的商业眼界。

此时的北美,就是这样一个时代。

广泛的自耕农、大量的小资产者,只要抓住机会,就有可能先人一步,掌握更多的商业资源、政治资源。因为自耕农和小资产者,就像是地里的土豆一样,一个是一个,很容易成为一群没有群体意识的迷途羔羊,被牧羊人的指挥棒指挥着东走西窜,并把这种跟着别人指挥棒东走西窜的行为误解为自己的自我意志。

而汉考克家族,本来也是经营“印刷业、报纸业”的。

在纸张和印刷术时代,谁掌握了印刷业,谁就能掌控舆论。毕竟大明白莲教起义,也知道先印刷文书,而且是去找皇家控制的印书局印刷,那里技术好,印出来的质量好。

现在小汉考克手里拿到了大顺这边专业总结出来的《以民为本的新贸易体系》这样的小册子,印刷固然是可以印刷的,但在印刷之前,约翰·汉考克还需要找当地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询问一番。

此时的波士顿,并不大。

人口也就一万出头,当然指的是算人的人,这样的人口放在大顺这边……不好说是个大点的村子,但是也就是个乡镇级别。

这就是个标准的熟人社会,熟人社区。

一万出头的人口,很容易想象出来这种城镇的状态。

他二大爷是兽医,基本在这种万把人的乡镇就算是名流了;他家是卖茶叶的;他家是开印刷厂的;他家是卖苹果的;他家有势力是干走私的;他的是医生;他的的炸鱼可好吃了……

基本就是这么一种状态。

除了那些真正的透明人,但凡你在这里是干兽医的,都算是社会上的名流了。就像大村子的人,可能未必认识村子里所有的人,但肯定认得村卫生所的人。

北美的社会,就是以这样一种熟人社会、熟人社区为基础而存在的。不管是此时的乡村,还是城市,毕竟大城市也就万把人口……说句不好听的,万把人口的地方,打群架都打不起来,这边叫来一群人、那边叫来一群人,发现都认识。

在处理完了公司的事务后,约翰·汉考克沿着国王路,走到了他常来的一家酒馆。

这家酒馆并不大。

但是招牌很别致。

三串镀金的葡萄标志,挂在酒馆的门口,吸引着过往的客人。甚至名义也俗的很,就叫葡萄串酒馆。

但就像后世中国北方的一些村庄,可能会有好几个小卖店,但肯定会有一个小卖店,每天都有很多人蹲在里面喝啤酒、打扑克、或者联络下找人明天帮忙干点活。熟人社会都是这样的。

这个葡萄串酒馆也是如此。

这是此时波士顿三家最出名的“政治、闲扯澹、联络、赌博、买卖奴隶和政治运动”的社交场所之一。

除了葡萄串酒馆,剩下两家是是波士顿交易所,和王冠咖啡茶馆。

这所酒馆并不大,甚至都没活着看到19世纪,但在后世美国的历史中却很出名。华盛顿、拉法耶特侯爵、史塔克将军等,都在这里酩酊大醉过。

这座酒馆开办的时候,李自成正在为争取自由和生存而战,迄今也开了百余年了——如果按照此时英国哲学的那一套来说,不交税不纳粮不是财产权,而是用“自由”这个词来去除其恶俗的铜臭味。

而那时候,这座酒馆存在的意义,是为了方面人们“在波士顿寻找奴隶劳动力”。

现在也是如此。

买卖奴隶的人,每每散了交易,便来这里,排除几枚大钱,喝上几杯酒。若是肯多花一些钱,便可穿过长廊去后面的小屋,自有别的服务,但若不喜欢黑人那不免就要排队。

这座以买卖奴隶而成为波士顿最好的酒馆,此时谈论最多的词,居然是“自由”。

谈多了自由。

所以这里的吧台,可以买到任何的违禁品。

不交关税的马都拉葡萄酒,上面贴着正牌的“Vinho da Roda”标志,虽然都是走私货,但酒馆老板总能拿出合法纳税的票据,票据上纳税的25桶,似乎怎么也喝不完。

按说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法国白兰地,也以“海盗商品”的名义,公开销售。

当然,更多的,还是本地产的便宜的朗姆酒。“感谢”法国人的白兰地产业保护政策,使得法国的蜜糖比英国甘蔗园的蜜糖便宜一大半,使得这里的朗姆酒产业快速地发展起来。

奴隶买卖、走私、海盗之类的交谈,夹杂着自由、爱国、权利之类的哲学,交织在一起,竟似乎并不违和,彰显出一幅魔幻的画卷。

实际上,葡萄串酒馆作为波士顿最早的三家公共场所之一,在马萨诸塞州参与了上次的人参战争后,就已经成为了反英人士的聚集地。

上一次和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一起爆发在北美的人参站长,马萨诸塞州是北美最悲催的一个州。

当时正值刘玉祸害高丽参、收购北美西洋参和貂皮的时候,马萨诸塞州的州政府,发行了大量的纸币,募集民兵,参与了人参战争。

但结果就是被大顺提供了武器的印第安人,在森林里伏击;被大顺“租借”给法国、同时退还了海军教官的巡航舰,在印度夺取了胜利。

最终,英国东印度公司,以无可争议的姿态,告诉了马萨诸塞州这群人:傻吊,老子才是统治阶级。

英国用北美攻占的城堡,交换了印度被法国人攻占的城堡。

最终直接导致了马萨诸塞州的纸币大贬值,因为当时发钞的时候,就是一群大商人一起超发的,觉得将来打下北边,那人参貂皮不有的是?去中国,那还不是一船船的银子?此时超发货币,是以将来的人参貂皮贸易为锚的。

结果英国政府更爱东印度公司,这纸钞能不贬值吗?

如今,本杰明·富兰克林,正在伦敦争取这些纸钞可以用于交易的事。而被这些纸钞坑的不轻的马萨诸塞州人,自是对英国政府一肚子的不满。

当然,也不是所有人都不满。

那些还有这朴素爱国情怀的、或者没收那些纸钞的,此时都在王冠咖啡和茶馆聚集。

而这些不满的,则都聚集在葡萄串酒馆。

波士顿的三个最有名的“政治中心”,交易所是做生意的,赚钱这种事谁都可以去;葡萄串酒馆是反英的;王冠咖啡和茶馆是亲英的。

约翰·汉考克走进酒馆的时候,看到了他的一个熟人正在那宣讲着什么,那是他在哈佛的校友,同学。

不过,其实,不管是宣讲的,还是在那听的,约翰·汉考克其实基本都认识。

毕竟,这就是个万把人口的小镇,而这么小的镇子,岁数差不多的年轻人,互相之间也不太可能不认识。

小时候没一起弹过弹珠,也一起尿过尿,或者互相抓过头发。

比如,此时正在那宣讲的,是波士顿的医生、汉考克在哈佛时候的校友,约瑟夫·沃伦。

后来的历史上,他的名字被永恒地记录在那副着名的《沃伦战死在邦克山战役》的油画上,成为了美国塑造民族认同和民族集体意识的英雄人物之一。

比如,此时在选讲台旁边,点了一杯朗姆酒,正在那叫好的,是镇上的银匠,保罗·利威尔。

后来的历史上,他最出名的事迹,是他骑着马星夜赶往列克星敦,告诉那里的人英军可能要动手,打响了北美反抗的第一枪。

更旁边一个微笑着点头的年纪大一些的绅士,是镇上的税务官,镇上最好的人,塞缪尔·亚当斯。因为他作为税务官既不收税也不记账。

后来的历史上,他被称作美国革命之父。因为他在“注经”、“释经”上,出力最大,敏锐地发现问题的关键,不是英国收多少税,他是第一个抹去了“税收”而转用“自由”这个经书的高手——问题的关键,不是收多少税。不要谈细节,问就是他今天能收三便士、那么明天就能收300万。一旦谈到细节,那么辩经就失败了。必须要用大而化之的自由,代替明确的财产权;要用抽象的“crisis”,代替具体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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